潘心武被判企图电汇欺诈和串谋电汇欺诈两项罪名成立。
陪审团共判处侯佳三项罪名有罪:企图电汇欺诈、做伪证和妨碍司法。
潘心武(中)- 刘醇逸竞选的募款人 |
侯佳(右)- 刘醇逸竞选财务主管 |
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巴拉拉(Preet Bharara)在声明中说:“侯佳和潘心武透过违法募集政治献金将一把刀刺入纽约市竞选财务法,以舞弊的方法为某位候选人谋取竞选优势,”
“类似这样的案子,是让纽约市民们对选举过程感到担忧一个理由,他们有权要求一个公平、公开而且诚实的选举,不被违反竞选财务法的行为所破坏,”
“在这两人被判有罪后,我们希望,在一定程度上能恢复公众的信心,我们将继续努力以求消灭公共腐败。我们感谢陪审员的服务及他们的时间,”
侯佳及潘心武两人所面对的电汇欺诈指控是基于两人企图非法取得公共配套竞选资金,这些公共资金是透过电汇来转帐。
潘心武向联邦探员承认,他组织了一个用募款活动,透过人头捐款给刘醇逸的竞选。
这一判决可能使刘醇逸2013年市长竞选失去获得纽约市“竞选竞选财务委员会”(CFB)拨发的竞选补助金(campaign matching funds)的资格。
CFB发言人索拉斯(Matt Sollars)说:“在未来数月内,该委员会将根据所有的信息,以决定那些2013年选举候选人有资格获得竞选补助金,”
(来源: 大纪元2013年05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