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朝阳市公安局2013年9月18日文件 |
朝阳市公安局已于九月十八日将王明玉的血腥密令——《关于传发王明玉书记的重要批示》,以文字形式传发给朝阳市公安局属下的各分、县(市)局以及市局各警种部门。此文件将成为王明玉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白纸黑字的自供状。
王明玉,男,一九六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出生,二零一零年八月调任朝阳市任代市长、市长,二零一三年一月转任朝阳市委书记。王明玉在担任市长的近两年期间,部署过对朝阳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行动。
在王明玉的指令下,朝阳市公安局局长李超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三日两日曾在朝阳市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公开叫嚣要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严判、重判”,“严厉打击”,云云。以下是近期部份朝阳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这仅是一份来自明慧网非常不完全的统计 :
九月十日晚,朝阳县南坡村法轮功学员郝桂芬被贾家店乡派出所警察绑架。
九月九日,朝阳市七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春芬被南塔公安分局警察劫持。
九月八日下午,朝阳市建平县法轮功学员赵洪利在家中被警察绑架。
九月六日晚,朝阳县十二台大杖子村法轮功学员李玉环、郭海荣在家中被柳城派出所警察绑架。
九月五日下午,朝阳县周台子村法轮功学员肖国芬在家中被北沟门乡派出所警察绑架。
九月五日早晨,朝阳市建平县喀喇沁镇辛素英、杨莹被喀喇沁镇派出所警察绑架。
九月五日,朝阳市建平县法轮功学员于淑琴、祁秀英、桓景霞被闯入民宅的警察绑架。
九月四日,朝阳市凌源市轮功学员邵建辉杨被杖子镇派出所警察绑架…………
另外,还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朝阳市凌源市法轮功学员杜清秀,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被凌源市法院非法庭审、判刑六年。杜清秀提出上诉后。朝阳市中级法院七月十一日进行二审开庭。法庭上,杜清秀指出自己讲法轮功真相无罪,要求无罪释放。
朝阳市双塔法院八月九日对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陈桂兰进行非法庭审,法庭人员面对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无言以对,起诉方明显是败诉,但双塔法院仍强行对陈桂兰非法判重刑七年。
朝阳市五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孙宝英,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被锦州铁路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朝阳市前进分局,一个星期不到,就被非法批捕。
(来源: 大纪元2013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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